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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48名教师公告

来源:嘉兴市教育局 日期:2020-12-04 浏览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嘉兴教育学院

  是一所集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中小学教师与校长培训、教育科学研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类社会培训于一体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嘉兴市基础教育教研、职业与成人教育和教育科研的指导中心和中小学教师教育的主阵地。学院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市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培养工作,负责教育教学业务的指导与管理工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检查督促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教学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承担教育系统有关学术团体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嘉兴市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

  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电化教育、实验教学、教育技术及图书装备规划的制订、实施、指导和管理;编制和提供电化教育教材,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负责嘉兴教育网站和教育宽带虚拟网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有关教育信息的采集、编辑与发布;组织中考实验操作考核等。

  (三)嘉兴技师学院

  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浙江省职教名校建设单位,是一所以培养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所需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融学制教育、职业培训、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是嘉兴市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基地和窗口学校。学校占地300亩,在校生6300余人,教职工400余人。学院现有机械制造、信息技术、电气工程、财经管理、商贸旅游五个系部。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浙江省文明单位等荣誉和称号。

  (四)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

  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目前浙江省唯一的一所建筑类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首批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省级文明单位、省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省中职名校建设单位。自1985年开办以来,为我市“千亿产业”—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近年来,学校立足浙江,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不断深化内涵发展,打造建筑特色品牌,拥有建筑工程施工等国家级示范专业。学校环境优美,坐落在美丽的南湖之滨。学校占地210余亩,在校学生2300余人,教职工160余人。

  (五)嘉兴市第三中学

  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学校建校于1928年,办学历史深厚。学校拥有一支师德好、肯钻研、会上课的教师团队,现有教职工140人,专任教师132人,其中高级职称65人,中级职称53人。学校秉承“明志厚德求知求实”的校训,以“明德•健康”为育人目标,传承近百年“明德”教育之魂,致力实现“满足学生有个性地健康发展”的办学理念,正全力建设一所“高质量、有特色的百年名校”。

  (六)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

  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是浙江省二级特色示范学校、浙江省文明单位、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典型经验项目学校、嘉兴市高中心理辅导学科基地学校、嘉兴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学校、嘉兴市5A平安校园、嘉兴市红船精神进校园示范学校。学校占地180多亩,现有36个普通高中教学班,学生1600人左右,教职工162人。

  (七)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

  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浙江省二级特色示范高中、省二级重点中学、浙江省文明单位、全国艺术教育先进集体、浙江省艺术教育实验区实验学校。学校坚持以“美的教育造就尚美现代公民”为办学理念,通过建设具“尚美”特质的学校文化,倡导“我们永向前”的学校精神,培养具有“阳光心态、优秀学业、明显特长、国际视野”特征的尚美现代公民,将学校办成一所具“以美育人”特征和“以美育美”特长的人文艺术高中。

  (八)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

  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创办于1949年,现有在校生200余名,教职工60余名,主要承担听力障碍和智力障碍儿童、少年的教育工作。学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康复训练为基础,以思想道德与文化教育为中心,注重学习与生活技能的培养,实行“教育、康复、技能训练一体化”的教育模式,曾荣获“浙江省绿色学校”、“全国艺术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41个,letou网站48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2.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部分招聘岗位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含2019届、2020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其中,应聘对象为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同期毕业生的归国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高技能人员和紧缺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特级教师等高层次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9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应聘人员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但须于1年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报考中职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和紧缺岗位教师的,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的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6.在职教师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嘉兴市属教育系统已实行“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公办学校间的在职教师流动按“市管校聘”跨校竞聘方式进行,不再通过公开招聘方式。

  7.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限制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其中紧缺岗位不低于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1)嘉兴教育学院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咨询电话:0573-83838909(何老师)。

  (2)嘉兴市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咨询电话:0573-89973325(张老师)。

  (3)嘉兴技师学院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咨询电话:0573-82752017(刘老师)。

  (4)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咨询电话:0573-83378119(马老师、陈老师)。

  (5)嘉兴市第三中学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咨询电话:0573-82087208(沈老师)。

  (6)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咨询电话:0573-82866002(邵老师)。

  (7)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咨询电话:0573-82868586(韩老师)。

  (8)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咨询电话:0573-82117144(曹老师)。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附件2,纸质需自行下载填写后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贴上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人员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4)应聘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19届、2020届毕业生,应按要求提供未落实就业的相关佐证材料。

  (5)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

  (6)个人简历、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7)在职教师进入体检前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供书面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及资格确认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合格者将在嘉兴教育网(https://www.jxedu.net.cn)上公布,一旦确定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2.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方式确定

  1.当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5(含5人)时,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有技能测试要求的,采用技能测试+面试的形式)。

  2.当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1:5时,考试采取先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后面试的形式。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技能水平。

  2.笔试的时间暂定2021年1月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3.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面试人选。

  4.在嘉兴教育网公布笔试成绩和入围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

  (五)技能测试

  1.部分招聘岗位需同时开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的时间暂定2021年1月3日(星期日)。

  2.需开展技能测试的招聘岗位及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3.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

  4.在嘉兴教育网公布技能测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部分招聘岗位)×50%计算(无技能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暂定2021年1月4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嘉兴教育网。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七)面试

  1.面试主要采用试讲形式(序号1、2、3招聘岗位采用面谈形式),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结束当天,由嘉兴市教育局发布面试结果公告。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3.面试时间暂定2021年1月4日(星期一),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根据抽签顺序决定,面试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嘉兴教育网。未按时参加者视作放弃。

  (八)体检与考察

  1.综合成绩

  (1)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1:5的岗位,无技能测试的,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有技能测试的,考试综合成绩=技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

  (2)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5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25%+技能测试成绩×25%(无技能测试的,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3)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如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暂定于2021年1月4日面试结束后在嘉兴教育网上发布,由市教育局负责安排体检,体检时间暂定2021年1月5日上午,请入围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早上8:00到报考单位指定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3.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并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内容主要为复核报名资格条件,了解德、能、勤、绩、廉表现,核查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十)聘用

  1.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统一在2021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各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对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教师,按有关规定给予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25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10年;硕士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35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在笔试前14天(12月19日前)申领浙江“健康码”。为确保后续考试工作安排,请各应聘人员报名后及时申领浙江“健康码”。

  (二)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嘉兴市教育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

  (四)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

  (六)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七)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八)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

  (十)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嘉兴市教育局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嘉兴教育网。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在嘉兴教育网上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人力社保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联系咨询电话:0573-83850525(陈老师)

  0573-82085794(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2228947(市人力社保局)

  附件:

  1.2021年嘉兴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letou网站报名登记表(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2021年嘉兴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letou网站报名登记表(在职教师/社会人员用表)

  3.浙江健康码申领使用、个人健康状况申报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嘉兴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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